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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调查摸底和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3  作者: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阅读次数:次  保护视力色:       

 

各县(市、区)工会、市各产业和直属工会:

 

  现将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调查摸底和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皖工劳经字[2020]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从严抓好落实:

 

  一、要及时宣传文件精神。确保每位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知悉文件精神,达到不漏一人。特别是月平均收入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皖工办发[2016]44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月平均收入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以一年为计算单位)劳模的全部收入总和除以月数。全部收入包括:工资(指应发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收入;离退休费或养老金及领取的其他社会保险金;从政府或者企事业单位获得的基本生活费或者一次性收入;出租或者出售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法定赡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或者抚养费;接受的馈赠或者继承的收入;其他应当计入的收入。劳模补助、荣誉津贴、劳保津贴不计入收入。

 

  二、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深入一线、走访劳模,准确地了解反映劳模生活状况。每位劳模在申报工作中,同样要发扬劳模精神,如实申报收入,如实填写困难,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申请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劳模,应当提供本人和家庭收入的证明材料。申请特殊困难帮扶金的劳模,一般必须提供当年的困难原因的相关材料:如医疗费用单据、病情诊断证明、子女就学证明、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突发事件(如事故或者灾情)鉴定报告等。

 

  三、要认真组织体检工作。给健在并保持荣誉称号的每位全国劳模每年进行一次体检,2020年标准为每人1000元(劳模所在单位组织年度健康检查的除外),由市总工会和各县(市)总工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组织劳模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补助金按实际情况直接拨付给组织单位或承办体检单位。

 

  四、要严格组织审核。各县(市、区)工会、市各产业和直属工会要严格审核把关,重点审核收入、困难原因等证明材料。

 

  五、要及时上报相关材料。请各单位于4月14日前,将《2020年省部级劳模高龄补贴调查表》(附件2)电子版,上报市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邮箱,调查表和有关证明的纸质材料(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寄送市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请各单位于6月22日前,将《2020年省部级劳模收入及生活困难情况调查表》(附件5)、《2020年省部级困难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汇总表》(附件)和《2020年全国劳模收入及生活困难情况调查表》(附件6)、《2020年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汇总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市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邮箱,调查表、汇总表和有关证明的纸质材料(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寄送市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联系人:杨坚、卫宏;联系电话:5588941

  邮箱:aqghljb@126.com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调查摸底和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

 

  安庆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