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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简介

  市总工会机关各职能部室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反映全市工会工作及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与动态;负责全市职工队伍维护稳定工作的协调、督查和落实;承担全市工会有关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承担全市工会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有关文件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及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工人运动、工会工作重要理论政策以及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经济和社会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市总工会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联席(联系)会议工作。负责对市总工会党组决定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进行督查督办;负责市总工会文秘、档案、保密、信息、统计、保卫、信访和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与市人大代表中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市政协工会界别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市总工会的有关外事活动和对外联络工作。

  (二)组织部

  负责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县(市、区)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管理市产业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有关人事方面的选举组织工作;负责与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市总工会委员、常务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宣传教育部

  负责全市工会宣传教育工作,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负责工会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工会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指导全市职工开展文体活动;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和工会新闻发布工作。

  (四)基层工作部

  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承担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推动开展“职工之家”活动;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事)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五)权益保障部

  参与涉及职工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劳动经济权益和工会的立法工作;参与涉及职工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劳动经济权益的政策和法规草案的研究、拟定;指导和组织实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负责工会有关农民工的服务协调工作;推动工会组织建立集体协商和监督保证机制;参与市劳动关系三方机构工作,指导和推进县(市、区)工会参与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六)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参与有关经济、劳动安全卫生、科技政策和法规草案的研究、拟定;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参加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审查验收。指导各级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和职工技术创新、职工技能提升等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指导各级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教育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表彰和管理工作;承担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市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职工技术协作工作。

  (七)网络工作部

  研究制定全市工会网上工作规划;承担市总工会并指导各县(市、区)工会门户网站和网络平台建设工作,与市有关部门及网络媒体沟通协调,协调做好网上引导、动员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培训管理工会网上工作队伍;研究制定、监督落实工会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相关制度;统筹推进全市工会工作数据库建设管理。

  (八)女职工部(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调查研究女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调查处理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承担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九)财务和资产管理部

  负责统筹管理全市工会财务工作;审批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直属工会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市总工会本级留成工会经费。负责实施工会的预决算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对各级工会组织及有关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作为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工会经费审查监督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负责对市总工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市级工会财务预决算和经济活动的审计;负责对全市工会经费和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